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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两个名单,聊城7个老旧小区、4个村庄在列!
?非法占地!聊城孟达房产、中创联投、新城小学等被行*处罚!
?下周一!聊城这两个路段启用电子抓拍!
山东公布两个名单,聊城7个老旧小区、4个村庄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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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两个名单
聊城7个老旧小区、4个村庄在列
来看是哪些!
山东年老旧小区改造
试点项目出炉
聊城7个老旧小区在列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名单,确定济南、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日照、德州、聊城、滨州9市为年度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并公布了9个试点市的26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
此前的申报通知中已提出,将在试点市确定一批承担试点任务的“4+N”改造项目,探索财*引导、市场参与、金融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多元化融资,丰富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效果,打造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山东公示首批个景区化村庄名单
聊城4个村庄在列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山东省景区化村庄验收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拟公布为首批山东省景区化村庄的个村庄名单予以公示(注:经认定的我省现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国家A级景区村庄,将直接纳入首批山东省景区化村庄名录库予以公布,不再公示)。
联系人:李现国,-、,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街道刘道之村
高唐县姜店镇西郭村
莘县朝城镇西关村
东阿县铜城街道王道口村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非法占地!聊城孟达房产、中创联投、新城小学等被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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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平方米!聊城孟达房地产被处罚6万余元!4月7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部分行*处罚信息,据公示显示,聊城市东昌府区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罚6万余元。
公示显示,聊城市东昌府区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建施工用临时板房及料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做出如下处罚:
1、责令聊城市东昌府区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柳园街道办事处付庄村。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元。
非法占地平米建厂房!中创联投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被罚30万元!4月7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部分行*处罚信息,据公示显示,中创联投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处罚30万元。
公示显示,中创联投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建厂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做出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退还给聊城市人民*府;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30万元整。非法占地建设未批准项目!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被罚款13余万!
4月7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部分行*处罚信息,据公示显示,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建设郑济高速铁路(高铁台)项目被行*处罚13余万元。
公示信息显示,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建设郑济高速铁路(高铁墩台)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行*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济郑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
1、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高铁墩台)和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耕地).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50元;建设用地.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元,共计.50元。
未经批准建设道路!聊城汇智置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余万元!
4月7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部分行*处罚信息,据公示显示,聊城汇智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建设道路被行*处罚5余万元。
公示显示,聊城汇智置业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建设道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行*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聊城汇智置业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
1、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硬化地面(占地面积平方米)和其他设施;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罚款(耕地25元/㎡×㎡、林地20元/㎡×㎡),共计:伍万玖仟贰佰元整(¥59.00)。
未经批准建幼儿园!东昌府区新城小学被罚款14余万元!
4月7日,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部分行*处罚信息,据公示显示,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城小学被罚款14余万元
公示显示,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城小学未经批准建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做出如下处罚:
1、责令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城小学将非法占用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退还给聊城市人民*府;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平方米(折合10.亩)国有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平方米建筑物及其它设施:
3、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元。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下周一!聊城这两个路段启用电子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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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长江路、庐山路部分路段启用电子设备
进行抓拍取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年04月12日起,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将对长江路、庐山路部分路段,在停车位以外停车的违法行为启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取证。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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