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取肾”案件强烈刺激公众神经!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对郑伟等十六人起诉。本案从寻找、供养卖肾人员,到联络买家,承租医院、手术摘肾,犯罪团伙组织、主导出卖人体器官整个犯罪流程,规模之大令人咋舌(2012年2月29日正义)。
肾脏器官供体是哪些人?小张是一典型肾脏器官供体,他高中辍学后外出打工却依旧经常向家人要钱,家人时常供给后,不再满足小张日常花销。小张跟家人*气说不给钱就卖肾,在上搜索卖肾信息,以2.5万元价格出卖一个肾脏。此前,湖南小伙胡杰被逼在山西临汾市长良医院做“卖肾”手术。不得不承认“卖肾”者都是缺乏社会历练年轻大学生或打工者,他们对社会缺乏深度认识,他们的年龄结构容易上当受骗受害,他们正是这些非法交易的受害者!非法买卖器官,其黑幕让人步步惊心,此前的“活熊取胆”让人惨不忍睹,如今的“活人取肾”怎么不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是如何被逼出卖肾脏器官的?从多少案例看,受害者无不是在远离家乡情况下情非得已被逼“卖肾”,或是因一时经济困顿“卖肾”,或是中介步步设局使其落入“陷阱”。“活人取肾”侵犯他人身体,给人造成致命伤害,是无视他人生命健康,是最卑鄙的侵害他人生命行为。“活人取肾”与被强行拖上“屠宰场”没有什么两样?这不是谋财害命是什么?“活人取肾”案件让人恐惧、惊*!
器官移植专业性决定医生处在核心位置,而在每一摧残人性的强行盗卖人体器官背后,总有医护人员魔影。丧心病狂的医生参与非法贩肾犯罪行为,这一行为突破医生道德底线,也突破法律底线,为人所不齿。不法医生肆意践踏人类尊严和社会伦理,暴露一些无良医生医德沦丧,丧失职业操守,彻底蜕变为谋财害命魔*!卫生部门竟把一批医护人员“管理”得变异为罪犯,这是为什么?
目前,我国每年约150万人因器官功能衰竭需进行移植,仅有1万人能得到移植治疗。器官需求庞大使“黑中介”应势而生,也催生暗潮涌动的活体器官买卖“黑市”,地下非法器官买卖络隐秘而活跃!非法贩肾地下器官交易组织在社会猖獗,怎不令人让人震惊?这给社会带来的将是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人们有理由担心,哪一天医生找不到肾源,会不会从医院哪一患者身上盗取器官?非法器官交易将让每一公众心头蒙上无法抹去阴影!
器官买卖侵犯基本人权、人伦和文明,器官移植是以牺牲一个个体利益方式拯救另一个个体。因此,《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这一规定为一无所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强制性保护措施,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明令禁止人体器官买卖的缘故。2009年10月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呼吁国际社会尽快制定具有约束力国际公约,以打击人体器官贩卖活动。
穷人珍贵人体器官以低廉价格植入富人体内,那些掮客从中获得暴利,金钱驱动使得器官买卖屡禁不止。近几年,非法买卖人体器官事件层出不穷,由于贩卖人体器官利润高、风险小,人体器官贩卖活动实际数量可能非常高。“强行取肾”事件折射中国法律监管疲软。让人心生恐怖的突破社会底线的恶性案件必须严厉打击;否则罪犯就没有法律畏惧;就无法震慑犯罪!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医生不能逃脱法律严厉制裁;否则使违法成本;降低;起不到震慑犯罪效果。将纵容罪犯什么事情都敢干,社会安全感何在?
“活人取肾”一再强烈堪刺激公众神经。此番涉案51枚肾脏器官,郑伟等16人犯罪团伙,被称我国最大一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案件,如何审判,将体现法律是否能震慑犯罪,是否能起到惩恶除奸功能?不严厉打击犯罪,怎不让初涉社会的年轻人提心吊胆?社会哪还有安全感?赞相关美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