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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短路商家难跑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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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聊城日报」

新华社发程硕作■本报记者闫振
  近年来,“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成为一种常态化营销,不少商家为回笼资金和增强客户“黏性”,往往以优惠折扣吸引顾客购买会员卡或充值卡。无现金交易、优惠力度大,“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实惠。但一些商家却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先存钱、再消费”频频变为“存了钱、难消费”,甚至出现商家关门“跑路”的现象,导致消费者的预付款难以追回。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预付卡投诉余件,主要集中在餐饮、美容美发、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商家过度发卡、服务质量降低、裁撤网点甚至关门跑路而导致预付卡成为废卡,从而引发消费纠纷。
  “预付消费”行为亟需规范已成为共识。据了解,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无上位立法支撑,为监管空白区。目前,我市已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服务平台,稳步推进“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立法工作。市民:办卡成常态退卡变难题
  家住东昌府区柳园街道金柱大学城A区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3月,他在附近的一家蛋糕房办了一张元的储值卡,只用了一次,当他再去购物的时候发现那家店已经关门了。因找不到人,剩余金额也不大,李先生无奈认为“自己运气不好”,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投诉。据李先生介绍,像他一样在这家店办卡的人还有很多。
  办卡随时可以,但想成功退卡却阻碍重重。记者调查发现,退卡难的现象在各个预付费行业都成为了普遍现象。
  位于东昌路的某大型超市是很多市民购物首选之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发行-元金额不等的购物卡,仅限在该超市内使用,卡片一经售出,不退、不挂失、过期作废。位于开发区*山路振华超市南侧的某健身场所,年卡、亲子卡是消费者办理会员的常用消费形式,其收据单上明确标注“一经出售不予转让、不予退卡,也不可转作其他费用”。
  据了解,办卡后,消费者即便未使用,或对服务不满意,也很难退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商家收到的预付款缺乏有效监管。市人大:启动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
  为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列入年立法计划,目前已先行启动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记者了解到,立法遵循“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基本思路,以解决重点问题为目的,设定适当准入门槛,合理控制发行金额,有效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惩治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资金安全。
  “对于‘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容易产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明忠说,从有利于侦查办案的角度,他建议在立法过程中,由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统一的智能化监管服务平台,将经营者及消费者主体信息及交易信息纳入监管范围。
  市市场监管局*组书记、局长崔新乐表示,该局将综合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实施预付式消费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同时,建立预付式消费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将经营者发卡、兑付、预收资金等信息进行有效归集,建立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我市的《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正有序推进,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边调研边起草、边起草边修改”的原则,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法规草案初稿。法规草案初稿形成后,开展公开听证、专家论证、部门(单位)座谈等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于年5-7月份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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