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聊城市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从事特定人员看护和场所监控调度辅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名(男性名,女性40名),主要从事特定人员看护和场所监控调度工作。被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特定人员看护和场所监控调度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4、思想*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过硬,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聊城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年11月至年11月之间出生)。其中,是中共*员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含)以下(年11月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为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嫖娼、*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务处分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职辅警、在校生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须在年11月及以前取得应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年11月(含)。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中共*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七个阶段进行:一是发布招聘公告;二是报名与资格审查;三是考试考察;四是体检;五是*治考核;六是公示;七是签订合同。招聘过程突出*治考核,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聊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