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近期推出多个改革服务举措,
从落户*策,出入境管理,开证明,
还有各种公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以后出国旅行说走就走,
条条都具有针对性、实实在在,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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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为此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护航重大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推出一批具有针对性、实实在在的改革服务举措,全警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
推进简*放权,方便群众干事创业4项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改革公安行*审批方式,创新监管模式,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我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行*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此项经营活动。对“保安培训机构设立、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4项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下放3类审批、制作权限。
为更好发挥济南、青岛、烟台3核引领作用,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报省*府批准后,省公安厅将行*审批事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下放济南、青岛、烟台3市公安局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提高审批效率。将电子出入境证件签注(即电子港澳台证件签注)制作权限,逐步下放至符合制证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有利于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办证效率,为申请人赴港澳台提供更加高效服务。下放居住证制作权限,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部门和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安派出所,可自行配备相应的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一次办结、当场发证”。
“奇葩”证明不再有。
“我是我”、“我还活着”、“结婚是真的”、“我是我爸的儿子”……,一些“奇葩证明”一度让群众跑断了腿。年8月,省公安厅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取消了14类证明材料,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当前,依托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公安机关可查询跨省人口信息等。今后,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无需提供户籍、无犯罪记录、未落户证明,简化了户口业务申请材料。
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取消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落户限制;取消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具有专业职称、技能等级人才的就业年限、社保年限、单位性质、居住场所限制;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急需人才凭人社部门证明直接落户。
完善居住证制度。
进一步简化居住证办理手续,优化流程,为流动人口来鲁创业就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流动人口在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范围内跨市、县异地流动的,自第一次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其居住时间实行连续累计计算。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除申报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以上外,凡能够提供在居住地申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单据、办理学籍登记、租赁住房等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均可申领居住证。深化“互联网+”应用,鼓励、引导流动人口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实现零跑腿。上门服务重大项目,免费安装流动人口自主申报终端,企业急需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集中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受居住时间限制,享有与居住证同等权益。
强化法治理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案有了“紧箍咒”。
公安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打击非法与保护合法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对涉案企业及资产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接受投诉举报。
进一步减少事前审核审批,强化对行*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实施的行*审批事项,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核查审批后行*相对人从事行*审批事项活动情况;对取消、下放的行*审批事项,通过调查访问、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权力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监管。同时,将行*审批的内容纳入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全面监督行*审批实施情况,强化行*审批内部执法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严格履职,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办案网上公开。
开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群众登陆山东民生警务门户网站、手机APP,可查询公安机关行*处罚决定书,特定当事人可查询刑事案件和行*案件办理情况。
推行“一企一警务助理”。
加强警企深度协作,积极开展走访调研,摸清企业实际需求,健全服务工作台账;推行“一企一警务助理”,实行“一企一策”,提供精准服务,推动企业警务助理重点项目全覆盖。加强指导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企业警务助理在治安防范、信息采集、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方面的职能作用,落实内保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强化治安防控和企业内部管理,创新群防群治和打防管控机制,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目前,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达85万个,摄像机达万余台。
强化驻外企业安保。
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实施,我省对外交流交往日益频繁,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周边重点国家的人文、经贸往来更加紧密,驻外企业安全需求日益增长。为此,省公安厅围绕优势产能走出去,积极调研重点企业海外安全需求,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建设,在公安部授权范围内,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周边等重点国家的国际执法合作机制建设,建立警务友好交流关系,维护企业境外权益。
突出主责主业,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服务保障重点项目。
围绕十强产业个入库项目,整合专业力量,强化周边秩序整治,严打“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等11类黑恶势力。开展重点项目落地区域交通评估和组织规划,保障畅通安全;为重点项目运送不可解体超限货物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维护健康安全金融环境。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