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莘县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立法民意征集工作安排,组织局法治调研和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依托各司法所立法民意征集点,针对《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送审稿)》面向全县各镇街、各单位、各行业和普通群众开展立法民意征集工作。
各司法所立法民意征集点积极印发《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送审稿)》材料,广泛对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和来访群众进行宣传、发动、意见征集,认真听取机关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意见,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及时汇总群众建议,最后由局法治调研和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筛查、汇总,按时上报市司法局,保质保量完成立法民意征集工作。
据了解,去年以来,莘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整合现有资源,主动构建“一所四站点”司法所格局,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建立莘县立法征求意见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