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的
公告
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研究,现将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事项公告如下:
自年10月28日起,实行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号)一楼服务大厅,整合设置联合征缴窗口6个。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与以前要求一致,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同审核、一窗出件”。
广大职工群众如有业务需求或意见建议,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反馈。联系服务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医疗保障局
年10月27日
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连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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