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府关于元宵节期间
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为确保元宵节期间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市*府决定,元宵节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年2月9日9时至2月12日23时(正月13、14、15、16)。
二、限行区域
城市建成区站前街以东、中华路以西、建设路和辽河路以南、湖南路以北(含)。
三、限行措施
1.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行。
2.在限行区域内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
3.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4、2月11日(正月十五)17时至23时车辆禁行区域:东昌路灯塔路口至油厂路口,柳园路闸口路口至五星路口;昌润路岳庄路口至柳园路闸口路口,湖南路聊阳路口至东昌路凤凰台路口。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聊城市人民*府
年2月4日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