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自年1月1日起,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平均就业人数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并公布。在省公布年度缴费基数前,各参保单位暂继续按照上年度缴费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待省公布缴费基数后再行调整。自由职业人员(含失业人员)等个人缴费的待省公布缴费基数后再缴纳。聊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年1月7日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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