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24日下午3点左右,临清市公安局八岔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有群众丢失一袋15斤左右的苹果。
接警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八岔路镇万庄村一名五保户王某到镇上农商支取五保款,将买来的的苹果放置在自行车上,取钱后发现整袋苹果不见了,急忙报警。
出警民警孙太昌发现老人情绪激动、十分懊恼,首先安抚老人情绪。并第一时间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监控视频,锁定嫌疑人为一名戴口罩的中年妇女。
民警依据视频信息对案发周边地点进行走访调查,于2月3日将涉嫌盗窃苹果的嫌疑人高某抓获。高某对盗窃苹果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当日临时起意盗窃的苹果已经被家人吃掉。
目前,高某被依法行*拘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嫌疑人高某盗窃情节特别轻微,给予行*拘留二日的处罚决定。来源:临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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