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常在、碧水长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生诉求。临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打响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果。
7月27日凌晨,临清市委书记何宪卓,市委副书记、市长祁学兰率队深入刘垓子镇、魏湾镇、戴湾镇、老赵庄镇,随机抽取“散乱污”备案企业,实地查看整治取缔情况。7月29日,临清市委副书记、市长祁学兰到青年办事处,对其辖区内的备案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实地督导检查“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8月4日凌晨,临清市委副书记张学宏带队抽查“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
近日,临清市环保局公布年环境行*处罚案件明细表。(点击看大图)
临清市环保局依据《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年)》和《聊城市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临清市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还百姓一片碧水蓝天。
“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建材加工、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砂石料加工、商混砼业、砌块生产,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不符合环保、节能、安全要求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年初,依据《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年)》和《聊城市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临清印发《临清市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全面彻底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各镇(办)对不符合产业*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具体排查工作由网格员负责落实,于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3月底前由各镇(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表,报市*府备案,6月底前完成取缔类“散乱污”的取缔工作,9月底前完成整改类“散乱污”企业的整改工作,不能按期限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境保护部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截至目前,临清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家,其中拆除取缔类家,已经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全部拆除取缔;整改类家,已经完成整改65家,完成比例为23.9%,尚有家未完成整改,按照计划9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不能完成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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