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临清交警大队常态化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加大二次酒驾查处力度。3月10日,大队行*拘留2名二次酒驾驾驶人。
案例一:年2月10日1时50分,赵某峰驾驶鲁PVN**9号轿车沿站前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温泉路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设备测试,赵某峰的呼气结果为44mg/ml。经查询,年5月9日,赵某峰在临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并处罚。赵某峰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案例二:年7月12日22时40分许,杨某洪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经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经一路桥南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设备测试,杨某洪的呼气结果为21mg/ml。经查询,年6月29日,杨某洪在临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并处罚。杨某洪构成无证驾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临清交警大队刑事拘留4名违法犯罪驾驶人,其中(3名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1名涉嫌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案例一:年4月16日14时许,杨某驾驶鲁P2***号轿车沿临清市温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葡香园东边处时,撞到道路南侧绿化带内。经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ml,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例二:年10月31日21时40分许,陈某驾驶鲁P25***号轿车沿临清市大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清市大酒店对过处左转弯时与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mg/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年10月08日时30分许,周某元驾驶电动汽车沿育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逸夫小学门口西侧时与对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元驾车逃离现场,在逸夫小学东侧被截停。经检测周某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mg/ml,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通肇事罪:案例:年09月11日06时30分许,武某平驾驶冀DF6***号轻型普通货车沿南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清市南环路转盘东路口处向右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武某平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法律解读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时速行驶的;违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你以为只有蹲班房这么简单?
还有可能会失去工作
对个人造成案底
给家庭也带来不良的影响……
酒(醉)驾付出的“代价”
你知道吗?
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对不起,因为你已经犯罪并被判刑,开除公职,开除*籍。如果你因为醉驾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如果你因为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辞退,那也很对不起,你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你想开公司,可能因为有犯罪记录而领不了营业执照。如果你想要从事律师、安保、航空等行业工作,或者参军、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而你的子女也会因为你的犯罪记录而失去迈入这些行业的可能。如果你是营运车司机,那你要知道在醉驾判刑后,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如果一旦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成本会更大。如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最严重的是有可能会夺走你的生命,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破碎。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驾醉驾成本大,切莫侥幸惹祸端,打消侥幸心理,汲取前车之鉴。各位驾驶人驾车上路时,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不酒驾醉驾。
来源:临清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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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市*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梁利美同志,解读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的
年3月1日,聊城市*府印发了《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推进落实“田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便于大家更好的了解《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作如下介绍:
第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耕地保护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均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省委刘家义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以村“两委”成员或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为“田长”的基层耕地保护机制。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
我市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基层“田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每块耕地都有“田长”进行管理;县乡两级*府需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指导“田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田长制”的实施,有助于我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为各级*府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提供一个总抓手,也将为我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供“一剂良方”。
第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明确了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市县考核、乡镇督导、村为主体、“田长”落实的耕地保护体系,形成全面保护、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方案》明确,落实“田长制”要坚持严保严管、属地管理、奖惩并举和科技支撑原则,将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田长”设置和职责。《方案》规定,“田长”由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村民代表担任。主要负责落实*委*府严格耕地保护措施,做好村(居)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日常监管和管护,并组织开展好宣传耕地保护*策、预防耕地承包人改变耕地用途、发现制止和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等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四)县、乡两级*府职责。县级主要负责落实辖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负责“田长管理平台”监督运营,确保“田长制”耕地保护机制落实到位。乡镇(街道)主要负责督促“田长”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并落实奖惩;对“田长”上报的违法情况立即调查处理,定期巡查及时处置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
第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督查考核、突出舆论引导四个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田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全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在“聊城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统一下安排部署开展,自然资源、财*、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各县(市、区)*府(管委)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人、财、物”保障,确保“田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建立“田长监督管理平台”,通过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田块信息和用途管制信息模块、“田长”基层服务模块、市县乡三级监督管理模块及汇总统计考核等模块,实现对耕地用途管制公示、“田长”日常巡查情况上报、市县乡三级监督管理、对专项任务的下发核查整改以及完成“田长”责任考核等功能,以达到对田长的精准高效管理。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通过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情况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市级按照耕地保护激励办法落实资金奖励;各县(市、区)可将“田长”履职情况与薪酬相挂钩,坚持奖惩并举,充分调动“田长”工作积极性,确保耕地保护效果。
四是突出正面引导。各地要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突出正面引导。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表明保护面积、范围、责任田长及举报电话,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管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