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闻网讯8月11日,聊城市教育局
通报称,年,市教育局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聊城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把加强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弘扬师德师风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与案例查处结合起来,有力遏制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蔓延。
通报的5起案例为:
王银龙,莘县实验高中在职老师。通过
朱香平,莘县实验初级中学在职教师。年暑假期间租赁民房开办辅导班,招收了9名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莘县教育局给予朱香平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孟川,聊城三中北校非在编教师。年暑假期间在艺海教育授课并收取学生元费用。聊城三中北校给予孟川撤销学校教导主任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耿道广,聊城三中北校非在编教师。年暑假期间在少年军校举办辅导班。聊城三中北校给予耿道广撤销学校年级主任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夏丁燕,聊城育才学校非在编教师。年7月在鲁化路南一家辅导机构参与有偿补课。聊城育才中学给予夏丁燕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通报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正师德,树师风”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聊城新闻网记者刘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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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史上最严”治理暑期教师有偿补课
8月2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年暑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线索的查处力度,8月份组织督查组对有偿补课举报线索进行督办。
市教育局主要督查“六种严禁”行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其中,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此外,还成立了聊城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2个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牵头的督查组随时对举报线索明确、学生人数众多的补课地点重点反复蹲守查处。
为了打好监督拳,市教育局通过教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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