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将贾占荣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对象的惩戒,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16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晋人社发〔〕号)的规定,现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个人信息公示如下: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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