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聊城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聊开办发〔〕42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主管单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现将年第七批职工公寓和白领公寓入住对象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白领公寓入住人员:
职工公寓入住人员: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到开发区*工部反映有关情况。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事实依据,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年12月9日至年12月15日
联系人:温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