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事”有关要求,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共青团聊城市委、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起了聊城市大学生创业合伙人培养工程,为在校大学生搭建创新创业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践平台。
5月15日,聊城市大学生创业合伙人培养工程级学员开班典礼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活动由共青团聊城市委、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聊城交大人才培训中心承办,聊城青年企业家协会、聊城乡村振兴青年创业者协会(筹)协办,首批面向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位优秀在校大学生代表先行试点。聊城市青年创业导师团团长
山东容智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王峰授课
聊城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海德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尊光授课
聊城市广播电视台主任编辑、
东昌学院客座教授、
山东省创业培训讲师潘秀梅授课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任伟致辞
学员代表、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级学生于震发言
聊城交大人才培训中心负责人
程兴文介绍教学安排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科级干部蒋景革
介绍大学生创业*策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负责人王增朝讲话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级调研员、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申正杰讲话
共青团聊城市委四级调研员、
青年发展部部长
宋培涛主持开班典礼
年聊城市大学生创业合伙人培养工程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试点,在大一学生中开展普及性的创业课程教育;在大二学生中选拔一批有创业意识、有创业能力的精英,利用周末和假期进行集中培训;进入大三前,再从中选拔一批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由青年企业家和青年创业者进行双选,到企业或合作社实习一年,挂职总经理助理,实习结束后,根据双方意向,选择公司留用或投资创业。
引领创业*策
一、在校生试创业补贴
“试创业”是指正在进行创业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领取营业执照12个月以内的创业实体,一次性给予未领取营业执的“试创业”实体元的奖补资金。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可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按每户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报酬,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按租赁费的70%给予补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多20万元,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给予全额贴息,合作创业或共同创业的可申请60万元创业贷款。
六、创业平台补贴
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市级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示范平台的累计奖补分别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对评估认定且通过省级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省级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编审:团市委青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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