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42号)等规定,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小学教师32名,详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6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开发区常住户口(年6月2日之前迁入)的具有全日制中专(中专学历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6月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6月2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年6月2日11:00-6月6日16:00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