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自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工作。在此审查的基础上,依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各用人单位可自行下载附件,按时提交审查材料。对拒绝参加审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附件1:《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综合表附表3: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情况表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4月1日
附件1:关于开展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审查综合表
附件3:用人单位录用人员身份核查登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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