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
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等岗位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纪处分受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要求
报名可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