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14号)等文件精神,聊城市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1号)为准)及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QS排名前(名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