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市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4号)的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决定组织开展“年度水城最美教师”和聊城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我市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树师德师风,育时代新人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聊城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水城最美教师”称号或聊城市教书育人楷模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更加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聊城市教书育人楷模更加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各地在评选本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时要紧扣时代脉搏,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乡村一线教师倾斜。
四、推选名额和表彰方式
全市拟评选10名“年度水城最美教师”和50名聊城市教书育人楷模,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教体局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指导市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拍摄专题片,在电视台、报纸、广播、两微一端新媒体进行展播宣传。
五、评选办法
1.参选人材料填报。为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每校推选1名参选人。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于5月20日前汇总本区域参选人材料,通过指定信息平台完成审核、填报工作。
2.县级评选。各县(市、区)于6月30日前完成本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在评选出的县级最美教师中按排名顺序按照名额要求将名单及参选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市属各学校参选人由市教体局推选,参加市级评选。
3.市级评选。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联合组建评委会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10名“年度水城最美教师”和50名聊城市教书育人楷模。10名“年度水城最美教师”为“年度齐鲁最美教师”推荐人选,报送至省级评选组委会参加省级评选。届时,市教体局将在“聊城教育体育”